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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C09394

[樓上骨] 輕談淺暢USB 樓後再聚 (三) (完滿結業)

   火..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1-11-25 19:43:26 | 顯示全部樓層
呀鬼 發表於 2011-11-25 17:06
是日,偷跳也。

一直找尋對象,爬文,刨報告,無心工作。

初來步到時,我是 100% 跟樓主搵食,個幾個月其上樓主出邊個report /建議邊位我就去邊度,有新野又唔會撞板,正到無論啦!

現在是 3/4 返揼,1/4 靠樓主和幾位師兄明燈指引,都係正到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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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5 19:48:50 | 顯示全部樓層
前福樂洋洋 發表於 2011-11-25 18:31
重情重義,會加倍痛鍚

師姐考完試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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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5 19:52:3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hkvv 於 2011-11-25 19:52 編輯
C09394 發表於 2011-11-25 11:05
USB 靠熟客翻轉頭,搵到一個固定位置當然唔想經常轉場 ...

又唔一定的,現在形勢是 JD/TST 成為真 USB 的集中地,周邊或偏遠地區慢慢向市區推進其實有點升 level 的感覺的。木子由大西北出荃灣,BoBo 由 CWB 轉到喜利都可能係咁。

另外就是租務因素了,香港地產霸權橫行,加租收購無日無之,有時搬唔搬係身不由已,Ada 由香 B 搬去華源便是例子!

所以都要平常心和體諒她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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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5 19:55:2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hkvv 於 2011-11-25 19:56 編輯
前福樂洋洋 發表於 2011-11-25 18:15
勇士,舍己為人,值得鼓勵
前福樂洋洋 發表於 2011-11-25 18:15
重情重義,會加倍痛鍚    


呢位「師妹」都好騎牆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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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5 20:01:2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hkvv 於 2011-11-25 20:01 編輯
rtsang927 發表於 2011-11-25 19:06

好耐之前dup過一個囡囡,好特別是佢的話題係圍繞講的ching,佢的目的係想話我知佢好利害,骨技好,但係甘咪爆佐的ching私穩,所以無再去啦,熟佐未話埋我有乜唔掂比其他人知,真係唔應該。 ...

師兄,我都有類似的經歷,真係上去 dub 一轉,對 4 台版主,樓主,明星師兄全部瞭如指掌啊,所以跟手都出左招虎尾腳希望江湖從此小D Gossip, 但睇來招虎尾腳只有非常短的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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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5 20:05:27 | 顯示全部樓層
道友 發表於 2011-11-25 19:48
師姐考完試未

剛問過,代答,未考完,但快啦,大家呢幾日見到佢再上網都唔好同佢「搭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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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5 20:08:1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道友 於 2011-11-25 20:09 編輯
hkvv 發表於 2011-11-25 20:05
剛問過,代答,未考完,但快啦,大家呢幾日見到佢再上網都唔好同佢「搭嗲」啦!
...


唔该師兄 同佢听声我考完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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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5 20:31:1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hkvv 於 2011-11-25 20:31 編輯

FAQ,即係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 是網上流行的習慣,將一些經常有人提問的問題歸納解答,可有效地小重覆發問,令效率相對提高。

例子 (一)
什麼問題應放在 FAQ?
答: 越多人問的問題,便越應歸納在 FAQ,但為方便處理,可以說有多 3 次提問的應考慮加入,有多過 10 次提問的應自動入,數目是大約性,請勿引經據典挑戰樓主!

既然講開,我建議在輕 4 開始時加設 FAQ,可放在 page 1 的報告列表之後,問題可以慢慢累積,也可以先列問題慢慢才加答案。

如大家都認同有開始編 FAQ 的需要,我先拋磚引玉,列出一些問題入 FAQ,標準答案可以容後再張羅!大家都可提出你心中的問題比樓主參考!

FAQ Question Bank:
什麼是 USB ?
請問 USB 服務流程有標準的嗎?
可以提問/討論 USB 技師廣告以外的服務嗎?
如何在華源尋找受正的電梯?
什麼是開背?
什麼是 A/B/C 餐?
何課大場服務?
什麼是BM? 有標準流程嗎?
什麼是RPP?
我想要EE的電話,可以嗎?
我想要樓主的電話,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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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5 20:40:3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呀鬼 的帖子

一半半啦,有時新骨相頭又好吸引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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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5 22:27:26 | 顯示全部樓層
道友 發表於 2011-11-25 19:48
師姐考完試未

多謝師兄關心.仲未開考,本月28號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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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5 22:32:00 | 顯示全部樓層
hkvv 發表於 2011-11-25 19:55
呢位「師妹」都好騎牆喎!

我個人爽直,唔識轉彎抹角.所以想到乜講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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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5 22:41:57 | 顯示全部樓層
t-shiper 發表於 2011-11-25 12:41
雖然有 d ching 唔 like, 但我就好 buy,  一定 dup 哂所有位, 但又唔係求其 dup 兩野....真係只此一家~! ...

提起 華豐Yuki 真係好掛住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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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6 01:06:20 | 顯示全部樓層
oklaqua 發表於 2011-11-25 19:40
發利..琦琦刀有

Really? Should take some time to try laa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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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6 01:53:14 | 顯示全部樓層
無上一排, 四台發生左咁多野
不過我唔埋啦, 終於book到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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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6 02:40:3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hkvv 於 2011-11-26 02:42 編輯
bbfacehk 點評於 2011-11-26 01:06
But we don't know each other, PM is similar to public sharing, just my humble opinion.


就讓我們深入點討論 PM 可唔可以講廣告以外的服務吧。

PM 和 forum 回文是有分別的。PM 會係點對點溝通功能,基本上要某級別以上的註冊會員才可使用這功能,所以理論上是受限制的,是 traceable 的。在輕談直接講,因輕談不設閱讀權限,所以連未註冊 4 台的 visitor 都可以睇到內容的,而且是 broadcast 式資訊傳遞,並非點對點的,所以是不受限制的。

點算是 "we don't know each other?" 師兄你唔識其他人唔代表其他人是完全不認識的,而且 4 台又確實有小圈子朋友會約出來吹水唱 K 甚至成班人一齊為囡囡做生日的,benefit of doubt, 不能假設所有人不認識對方,所以不能肯定說不應這樣用 PM.

是否見過面握過手先算認識? 或者有電話號碼可以打比佢先算認識? My mileage might be different from yours.  我同幾位師兄都有過百個 PM 記錄,同樓主更加投契傾了幾百個 PM, 算認識的嗎?

這樣說來,用識唔識來做指標是否要 qualify 某情況下才可以用 PM, 某情況下不可以 PM?

I object.

我提出的理論基礎其實比 "do we know each other" 更深入。請再看一次。唔用 PM, 真係識得真人的朋友,我都認為理論論上未有雙方同意,尊重對方的話就不要向第三者披露,這第三者是路人定熟人根本不在考慮之列!熟人,朋友,都不應「分享」的!

最後要講的是,PM 既是個人 (點對點) 的行為,便是我們必須要尊重的個人選擇,整個 141 的法例空間也是建基於成年人有權「私底下」決定做任何事或有任何交易,只要在交盤易。同樣道理,我不應同 4 台新例中"任何人士不准以短訊/群聊私下流傳囡囡資料,包括相片及聯絡方法.違規者, 一律斬帳號, 刪除分身帳號!",這是審查私人通訊,我不應同服務使用者有權審查使用者的資訊,即使是免費的服務。 我覺得要捍衛 PM 的私穩權,便要灌切地認同 PM 的個人權利,不能一方面反對管理層 censor PM, 一方面又想去 censor 人地的 PM!

所以理論上係唔認該講,識同唔識都唔講是最正確的,但執行/技術層面上,我又反對在 PM 設類似的使用限制,這是 cost of freedom, 無得唔付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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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6 02:49:34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好欣賞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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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6 08:15:5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ben8888 於 2011-11-26 08:47 編輯
hkvv 發表於 2011-11-26 02:40
就讓我們深入點討論 PM 可唔可以講廣告以外的服務吧。

PM 和 forum 回文是有分別的。PM 會係點對點溝通 ...


In my opinion, it is not proper to share any private things in any way to anyone else unless you get the consent in advance. Just like your friends sharing secrets with you, If you respect this friend, it is expected that you will not tell others no matter who they 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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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6 08:28:0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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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你信心十足考試應無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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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6 08:29:10 | 顯示全部樓層
呀鬼 發表於 2011-11-25 17:06
是日,偷跳也。

一直找尋對象,爬文,刨報告,無心工作。

喜新不厭舊”  係 ADA 對我嘅評價….
試新骨好多時確係會有D感慨, 但亦有好多時會有意想不到嘅驚喜...
翻揼就唔駛講啦, 雙方都有默契, 過程, 氣氛自然會融洽好多...但就少佐DD新鮮感....
近年都係翻揼多, 新骨只會偶然試吓.....暫時想試而未試嘅新骨係洋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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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6 09:22:36 | 顯示全部樓層

絕對認同, 曾經犯過所述錯誤, 尚幸對方, 係一位大家都敬重嘅有品君子, 但自己已深感後悔…並引以為鑑….日後只會同囡囡PM.. 係forum回文, 都盡量小心發言, 因為自知口疏, 經常會講錯嘢, 好多時言者無心, 聽者有意, 對囡囡就會做成極大不便….
我唔Add好友嘅原因, 就係因為每當認為, 對方係好友嘅時候(雖然素未謀面), 自然就會減低戒心, 同對方暢所欲言, 有好多時唔應該講嗰句都講埋…….咁好可能係會對囡囡, 做成好大嘅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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