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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梅麻呂 於 2013-8-24 18:24 編輯
【轉載】被控虐待及禁錮印傭 夫婦否認控罪
一對夫婦涉嫌以虐打、繩索綑綁、強迫穿著尿片等方式虐待家中印傭,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意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意圖傷人及禁錮等8項罪名,2人都否認控罪。
被告分別是42歲戴志偉及41歲妻子區玉珊,控罪指2人在2010年至去年期間,在大埔太湖花園住所內,涉嫌先後以鞋、單車鏈、掌摑、燙斗燙面及手、以及推事主頭撞向水龍頭等形式,虐打印傭。
另外在睡覺或外出時,以繩索綑綁印傭,兩人外遊時又要印傭穿尿片及以繩綁起,不留食水或食物,直至旅行回來才釋放印傭。
去年10月印傭逃出單位,由同鄉帶往領事館報警。被告聲稱印傭曾因知道印尼家人患癌而自行將頭撞向水龍頭,又試過揮刀要求加薪,他們為了阻止才綑綁印傭。
斷糧禁錮 又綁又鞭 夫婦涉七毒招虐傭
印尼女傭三年前首次來港打工,疑不幸遇上變態僱主,上工僅三個月便遭僱主夫婦以心情差或指摘她工作表現差為由,用鞋、單車鏈及熨斗等毒打。一次僱主帶同子女到泰國度假,為免女傭離開寓所,竟逼她穿尿片,綁在椅子上斷水斷糧禁錮6天。女傭形同奴隸般被虐待足足兩年,有次因捱餓在雪櫃取食物,被僱主發現後,再遭掌摑及綑綁,其後趁僱主外出,終負傷逃離寓所由同鄉陪同報警,成功脫離魔掌。
兩被告為任職電器銷售員的戴志偉(42歲),及任職醫院護理員的妻子區玉珊(41歲),育有三名分別5歲、10歲及15歲的子女。兩人昨否認有意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意圖傷人及非法禁錮等共8項罪名,控方於周一將會傳召被虐印傭出庭作供。
逼着尿片綑綁椅子上
夫婦涉於兩年間,不單未有出糧,更在大埔太湖花園住所多次虐待其印傭,案件開審。
被告夫婦戴志偉(42歲)及妻子區玉珊(41歲),分別從事銷售電器及健康護理工作,二人分別被控以4項及7項罪名,包括襲擊他人致身體受傷、蓄意傷人及非法禁錮罪名,二人否認所有控罪。據了解,事主為兩被告工作兩年間,從未獲得任何工資。
兩名被告不但用熨斗燙傷她,更以單車鏈及鞋襲擊她,甚至不准印傭戴胸圍外出;夫婦又被指外遊前,強迫印傭穿上尿片,斷水斷糧,將她綑綁並禁錮在廚房。夫婦今在區院受審,警誡下夫婦指印傭曾失控用頭撞牆,又曾用刀威脅要求加薪,故才綁起她。
事主現獲總領事館安排住宿,待案件結束後或會返回家鄉印尼。案件下周一續審。
控方昨宣讀開案陳詞,指年約30歲的事主Kartika是首次來港工作,於2010年7月中獲區玉珊聘用。三個月後,被告一家與事主遷入大埔太湖花園8座新居,事主自此慘遭兩被告用各種毒招虐待,兩人每逢睡覺或外出時,更會用繩索將事主綁起。
兩被告對事主施展的七大毒招發生於2010年10月1日至去年10月期間,初時區玉珊藉詞不滿事主工作表現,曾用鞋襲擊事主頭部,將她打至頭頂及後腦腫起。另一次,兩夫婦更一起用鞋襲擊事主的頭及背部,打鬆了事主的牙齒。
此外,區又趁事主熨衣服時,用熨斗灼向事主右邊面及前臂;又指摘事主洗廁所表現差,將事主的頭撞向水龍頭,令她鼻樑留疤,區更試過用
以上影片乃youtube提供,與本站無關; 若無法觀看,可查看 原網址。
補充內容 (2013-8-26 15:18):
【轉載】夫婦涉嫌虐打印傭案續審
更新:2013/08/2614:57
一對夫婦涉嫌虐打印傭,被控意圖傷人及禁錮等八項罪名。印傭早上作供指,女被告曾拿很熱的燙鬥燙她的面和手,亦試過剪掉她的頭發,而兩年來沒有領取薪金,亦沒有放過假。
案件繼續在區域法院審理,印傭用印的尼話在庭上作供時指,2010年7月第一次來港,到被告家做傭工,為一家五口,包括夫婦和他們三名子女打工一來到,女被告便將印傭所有衫褲棄掉,要她穿女被告的舊衣服,但沒有給她裡面的衣褲,又指男被告會間中打她。女被告則經常打她,她在庭上示範女被告用熱燙鬥燙她的面及手肘,亦在庭上展示手肘的疤痕,又試過一次女被告用鞋打她的嘴,令她流血。
女被告亦試過剪掉印傭的頭發,另一次她不願意,女被告便用所述刀恐嚇,還用英文對她說不讓剪發就殺了她。印傭又指,被告曾所述傷她的上臂及左腰,庭上再展示留有的疤痕。她指2010年至2012年間從來沒有薪金,亦沒有放假兩被告之前否認控罪,獲準保釋。
補充內容 (2013-8-26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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