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肥叔叔 於 2014-1-3 22:40 編輯
你檡楷 發表於 2014-1-3 21:13
荷蘭全國合法買賣大麻已經好多年歷史,美帝全個國家52個州,只有一個州可以合法賣買大麻,同荷蘭全國可以買賣大麻相比,只可以話係蚊比同牛比,典解你只針對美帝但又唔講荷蘭呢?
攪清楚先, 我本無(針對)之意, 但兄台點解會有針對之心去睇 ?
荷蘭人人都知食左好多年, 但同美國相比
美國喺世界舞台既影響力, 極主動左右其他國家民生既意見/口術, 大家都明
而美國亦經常以 (保護國家 人民 兒童 唔同種族) 掛喺口邊, 仲好即極威迫利誘其人要跟佢做法
荷蘭以上全部唔會做, 只算係(閂埋門自己衰),
而家講既係世界公認既毒品, 唔係一般咖啡因,
為左增加稅收, 政府賣毒俾市民, 仲要係一個自居阿哥大佬既國家
以佢地既經濟模式, 今日第一個洲, 唔難出年已經有十個洲賣
咁都唔大件事 ? 唔通要等佢第日迫其他國家同佢買大麻 當為國債至值得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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