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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的理念與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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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5 21:14: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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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Z370 於 2013-1-15 22:0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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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是以存款、貸款、電匯、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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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一般認爲最早的銀行是意大利1407年在威尼斯成立的銀行。其後,荷蘭在阿姆斯特丹、德國在漢堡、英國在倫敦也相繼設立了銀行。十八世紀末至十九世紀初,銀行得到了普遍發展。
在宋朝時期中國出現了具有高利貸性質及無利息存款業務的錢莊與票號,第一家具有近代特徵的銀行是上海中國通商銀行,1897年(光緒二十三年)成立。在漢語「銀行」一詞當中,「銀」往往代表的就是貨幣,而「行」則是對大商業機構的稱謂。把辦理與銀錢有關的大金融機構稱為銀行,在中國最早見於太平天國洪仁玕所著的《資政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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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模式
在德國、日本等地,銀行主要由產業公司擔任經營者;在其他國家,如美國,非金融機構不得經營銀行。
銀行承擔支付現金、支票兌現、支票託收予客戶的責任。另外也提供客戶其他付款方式,如電匯、終端機以及自動櫃員機(ATM)。
銀行收受以存款、定期存款和發行鈔票與債券類等憑證作為貸款用途。這些貸款,借錢,接受資金存入往來帳戶,接受定期存款和發行的債務證券,如紙幣和債券。銀行的放貸用於貸款給客戶、分期付款、以及投資有價證券和其他貸款用途。
銀行可以提供所有付款服務,對多數公司、個人以及政府而言,銀行帳戶是必備的。其他提供付款服務的非銀行業者,如匯款公司,通常並不視為銀行帳戶的替代者。
銀行借款大部分來自家戶單位、非金融公司,借款對象也多為家戶單位和非金融公司。非銀行業者的貸款人在多數狀況下儼然是銀行替代者,貨幣市場、現金管理信託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常常能提供借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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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各國對銀行定義不同,在英國法律裡,銀行是經營銀行業務的公司,營業項目包括:
-辦理現金帳戶
-兌現支票
-支票託收
多數英國普通法承認票據交換法,票交法規範包括支票在內的轉讓工具,對於具備此功能的銀行定義如下:銀行是一個法人,不必然為公司,負責承辦銀行業務(第二條)。雖然這個定義很一般,卻有相當的功用。因為這個定義確認法律上以銀行交易(如支票)作為認定基礎,而不是以銀行的組織或管制為依據。
英國普通法不是以規範定義銀行業務,大多以上述定義加以規範。部分英國普通法對於銀行業務或銀行自有一套規約。探討這些定義時,要留意有些定義標準為銀行業務的合法性,但通常合法性並非必要條件。尤其多數定義都基於進入管制和監理的合法性,而不是管制銀行經營實務。然而,這些歸約定義幾乎都反應普通法的定義。舉凡如下:
-「銀行業務」意指收受現金或存款、支付或託收客戶支票、代墊款、以及本法所授權的其他業務 (銀行法 (新加坡),第二條)。
-「銀行業務」是部分接受或全部接受:
普羅大眾現金、存款、儲蓄、或其他類似攤還帳戶,期限在3個月內...或是其餘更短的期限;
支付或託收客戶支票;(香港銀行條例,第二條)。要注意這個定義的例子延伸到收受任何不到3個月的攤還存款,接受港幣1百萬以上、期限長於3個月存款的公司,在香港應視為存款公司,而非銀行。
隨着金融終端交易(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at Point Of Sale;EFTPOS)、直接借貸與網絡銀行的產生,在大部分銀行體系中支票失去作為支付工具的主要地位,法律理論隨之建議以支票為基礎的定義應該放寬到包括處理客戶現金存款的金融機構,確保客戶即使不使用支票,也能夠經由第三方進行款項收付。(例如,紐西蘭的Tyree銀案法案例,A L Tyree, LexisNexis 2003,第70頁)。


銀行的廣義商業角色
銀行業務已不僅限於銀行,包括其他商業業務:
-發行紙鈔(由銀行發行,持有者可要求其履行支付義務)
-經由電匯、終端機、網絡銀行或其他方式進行付款
-發行銀行匯票和支票
-辦理定期存款
-預借現金、分期付款或其他類似貸款
-辦理信用狀開狀和轉開、擔保、履約保證金、證券承銷、和其他表外項目曝險
-文件擔保與保險箱業務
-幣別轉換
-直接換間接銷售、轉介保險和信託業務,或是其他類似金融產品,形成「金融超級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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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5 21:27:3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Z370 於 2013-1-15 21:28 編輯

經濟功能
銀行的經濟功能包含:
以鈔票、和依據客戶指示兌現支票的形式發行貨幣。這些行為產物之所以為貨幣,因為都可以進行轉讓或依約償還,價值和交易效力都視同紙鈔、支票、支付給受款人和銀行的現金。
款項淨額交割和清算─銀行同時身為客戶的託收機構與付款機制、參與銀行間的清算委託人或代表,以及付款工具。上述功能讓銀行可以預備匯入與匯出互相抵銷後的付款淨額。也可以涵蓋區域性的付款淨額,減少區域不同所造成的清算成本。
信用中介機構─擔任背對背借貸款的中間人
加強信用品質─銀行的貸款對象通常是公司行號和個人(一般信用品質),本身信用優於這些貸款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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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民國銀行法定義,在台灣營運的銀行可以分為以下四大類:
商業銀行:收受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供給短期、中期信用為主要任務之銀行。
專業銀行:包括工業銀行、農業銀行、輸出入銀行、中小企業銀行、不動產信用銀行及國民銀行,但目前尚未有申請設立不動產信用銀行及國民銀行者。
信託投資公司:以受託人之地位,按照特定目的,收受、經理及運用信託資金與經營信託財產,或以投資中間人之地位,從事與資本市場有關特定目的投資之金融機構。
外國銀行: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銀行,經台灣政府認許、依公司法及銀行法登記營業之分行。

此外,根據銀行的背景亦可作以下區分:
-中央銀行
-公營銀行
-私人銀行


中央銀行,簡稱央行,是負責該國或該一區域(如歐盟)貨幣政策的主體機構,通常也是一個經濟共同體的唯一貨幣發行機構。正常的發行方式為貸款和收買外匯。
央行對於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也有監督權,確保它們不會莽撞行事或有欺瞞行為。最高長官是央行總裁(Governor),中華民國亦如此稱之,而中國人民銀行稱為行長,歐盟央行稱為主席(President),在香港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則是總裁(Chief Executive/Managing Director)。
在大多數國家中央銀行均屬國有,至少都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讓政府得以介入貨幣政策。所謂「獨立的中央銀行」意義是允許央行在免除政治力干擾的規範下運作,央行的最高長官不因政權更替而隨之變更,亦不得參與政治活動。這種案例包括美國聯邦儲備局、英格蘭銀行(1997年起)、印度儲備銀行(1935年)、墨西哥銀行(1993年)、日本銀行、加拿大中央銀行、澳洲儲備銀行和歐盟央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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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主要職責是維持該國貨幣穩定性與供給,但更常見的工作還包括控制貼現率,以及在金融危機發生時擔任銀行部門急用借款者的最後支柱、試圖穩定金融市場。通常還履行下列職能:
-制定(參與制定)、執行貨幣政策
-調節流動性
-公開市場操作
-調節利率
-準備金比例
-代理國庫
-監管金融活動
-參與世界金融活動
在當代,中央銀行發行貨幣,採行「十足準備制」,需要有金銀、合格票據、外匯、有價證券等當作發行準備,以避免過度發行造成通貨膨脹。這與商業銀行貸款根本不同。
它的活動不以盈利為目的。可以說是「政府的銀行、發行的銀行、銀行中的銀行」。
保衛貨幣(使幣值穩定)被認為是中央銀行的首要責任。


世界各地的中央銀行
亞洲
日本銀行(日本):1882年6月成立
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台灣):1928年11月1日成立
泰國銀行(泰國):1942年12月10日成立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中央銀行(朝鮮):1947年12月6日成立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大陸):1948年12月1日成立
韓國銀行(韓國):1950年6月12日成立
馬來西亞國家銀行(馬來西亞):1959年1月24日成立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1971年成立
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1993年4月1日成立,行使中央銀行的部分職能;除了10元紙鈔的發行由它負責外,發鈔由匯豐銀行、渣打銀行及中銀香港負責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前身為1989年6月12日成立的「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2000年初更為現名;行使中央銀行的部分職能;發鈔權由大西洋銀行和中國銀行澳門分行負責
蒙古銀行(蒙古)
伊朗中央銀行(伊朗)


歐洲
英格蘭銀行(英國)1694年成立
德意志聯邦銀行(德國)1957年成立
歐洲中央銀行(歐元區)1998年6月1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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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美國聯邦儲備系統(美國)1913年成立
加拿大中央銀行(加拿大)1934年成立


大洋洲
澳洲儲備銀行(澳洲)1960年成立
紐西蘭儲備銀行(紐西蘭)1934年成立


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
以歐洲中央銀行為例
借方(資產):
-貨幣儲備
-黃金
-外匯
-對商業銀行的債權(應收款項)
-主要再融資業務
-長期融資業務
-微調操作
-對公共財政的債權
-其他資產(如證券)
貸方(負債)
-流通中的現金
-商業銀行
-轉賬賬戶存款(含最低準備金)
-儲蓄便利
-外國機構存款
-國家存款
-其他負債


行為與責任
央行的功能如下:(並非所有銀行均擁有下列功能)
-執行基本貨幣政策
-獨占鈔票發行權
-擔任政府的銀行以及銀行中的銀行(最後的借款來源)
-管理國家外匯交易、黃金準備與發行公債
-管制、監理銀行業
-訂定官方利率─用以管理通貨膨脹與匯率─透過多樣政策機制影響利率


貨幣政策
央行負責執行國家選擇的貨幣政策。無論是強勢貨幣、金本位貨幣、聯繫匯率制度還是貨幣聯盟,央行最基本的工作都包括建立國家幣制。當一個國家擁有自己的幣制後,就牽涉到貨幣標準化,基本上就是本票形式:本票是在某些情況下保證將票據兌換為金錢的承諾。過去通常都是金錢可以兌換固定金額的貴重金屬。現在有許多強勢貨幣,因此保證兌付不再僅止於保證兌付同幣別的相同金額。
央行之所以被稱為銀行,是因為手中握有資產(外匯、黃金、以及其他金融資產)和負債。央行的基本負債就是流通貨幣,還有銀行本身資產擔保的負債。比較不常見的狀況是,管轄強勢貨幣的央行創造新貨幣以支付負債,且理論上並無金額上限。
多數央行會直接(貨幣聯盟的央行採行此法)或間接連動他國貨幣。在間接的狀況下,央行利用握有的外幣以固定比率穩住本國貨幣;使用此機制最值得注意的國家和地區為香港和愛沙尼亞。
在強勢貨幣國家,掌控貨幣者以貨幣政策作為達成目標利率或其他目的的快速手段。


央行 vs. 國家
央行並沒有標準化名稱,但多數都採用國家銀行的形式(例如:英格蘭銀行、加拿大銀行、俄羅斯銀行);部分則定位為國有銀行,如烏克蘭國家銀行。許多國家可能以民營銀行以國有方式經營的狀況,另外還包括州立銀行或擁有完整獨立功能(如融資進出口)的準政府主體。
有些國家,尤其是共產國家,國有銀行只是用來象徵貨幣主權與融資用,如白俄羅斯分行(州立銀行)。其他國家的國銀則是用來表示央行不只是穩定貨幣,還包括充分就業、工業發展等目標。


干預利率
典型的央行會控制某些短期利率,因而影響股市、債券市場、房地產和其他利率。以歐盟央行為例,他們在主席委員會會議中公告利率(聯準會則是在理事會議中宣布)。
聯準會與歐盟央行都由1個或一個以上的中央主體組成,負責有關利率、公開市場操作規模與形式、執行政策分行的主要決策。以聯準會為例,包含了地方聯準會;歐盟央行轄下則有國家央行。
干預利率最為常見,詳細內容參見下文。


強制力限制
與一般人認知相反的是,央行並沒有十足權力,執行政策時有所限制。最重要的是,雖然大家可能認為中央銀行控制一部份或所有利率和匯率,經濟理論以及實証顯示在開放市場中不可能同時操控利匯率。關於有限權力最有名的理論是蒙代爾(Mundell)的「不可能的三位一體」(Impossible trinity),該理論假設同時緊盯貨幣政策(廣義而言,即利率)、匯率(固定匯率)和維持資本自由流動是不可能的。大部分西方經濟學家現在認為開放資本自由流動,本意就是央行可以緊盯利率或匯率,但不可能同時緊盯兩者。
即使緊盯利率,大部分央行對於個人和企業實際支付的利率影響力仍有限。
即使是美國也必須以買賣外匯的方式達成目標。在最有名的政策失靈裡,索羅斯利用英鎊釘住歐洲央行的關係加以套利,此次套利為索羅斯帶來20億收入,並使英國花費80億元穩住英鎊,使得英國被迫放棄此強制力限制政策。後來他曾經嚴厲批判粗糙的銀行政策,認為不應該有人可以做出像他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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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5 21:32:58 | 顯示全部樓層
私人銀行
服務是銀行服務的一種,專門面向富有階層,為富豪們提供個人財產投資與管理的服務,一般需要擁有至少100萬美元以上的流動資產才可在較大型的國際金融公司或銀行中申請開設此類服務。私人銀行服務最主要的是資產管理,規劃投資,根據客戶需要提供特殊服務,也可通過設立離岸公司、家族信託基金等方式為顧客節省稅務和金融交易成本。因此私人銀行服務往往結合了信託、投資、銀行、稅務諮詢等多種金融服務。該種服務的年均利潤率可達到35%,遠高於其他金融服務。
此外通過私人銀行服務,客戶也可以接觸到許多常人無法購買的股票、債券等。而私人銀行服務的客戶們往往可以擁有投資一些私人有限公司的機會,並獲得許多優先購買IPO的機會。私人銀行服務最早由幾家大型的國際金融公司和銀行提供,目前最大的私人銀行服務提供者是瑞士銀行,瑞士也是世界私人銀行服務最發達的國家。此外包括JP摩根、摩根士丹利、花旗銀行、高盛、匯豐等著名金融機構也提供此類服務,美林公司是私人銀行服務贏利最高的企業。

要開設私人銀行服務客戶必須擁有至少100萬美元以上的流動資產,而一般而言客戶存入的資金介於200至500萬美元之間。許多擁有上千萬甚至上億的富豪往往需要使用超過1個私人銀行服務。
截止到2003年的統計,全球歸於私人銀行服務投資管理的資金達到2.74兆美元,較前年成長了23.9%。


財富管理是金融服務界中財務策劃的一項分支服務。它的誕生是為高資產淨值的家庭或個體,提供多項針對豐厚資產的服務,主要包括私人銀行、資產管理、遺產規劃、投資管理及相關法律資源等。財富管理的目標,是為上述對象的財產作長遠具持續性及成長性的計劃,它不同與一般財務計劃之處在於計劃開始前,該家庭或個體是否擁有足夠財產,以展開財富管理的計劃。一般財務策劃為大眾計劃累積財產的過程,或設計開始累積財產的計劃,而財富管理則為已有相當財產的家庭或個體,作出多方面的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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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5 21:45:4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Z370 於 2013-1-15 21:46 編輯

香港
根據香港的銀行監管機構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定義,在香港營運的銀行可以分為以下三大類:
1. 持牌銀行
2. 有限制持牌銀行
3. 接受存款公司


中國大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銀行分為
- 中央銀行(簡稱央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央行是中國人民銀行,簡稱人行)
- 商業銀行(含農村信用合作社和城市信用合作社)
- 政策性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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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組成部門之一,於1948年12月1日組成。總行位於北京;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設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國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歷史沿革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併組成。華北人民政府當天發出布告,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人民幣在華北、華東、西北三區的統一流通。總行位於石家莊;1949年2月,總行遷往北平。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把人民銀行納入政務院的直屬單位系列,接受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指導。
在計劃經濟時代,中國人民銀行既是管理金融的國家機關,又是全面經營銀行業務的國家銀行。
1979年,在改革開放的背景下,中國政府開始對銀行體制進行改革。當年1月,恢復成立了中國農業銀行;3月,中國銀行成為國家指定的外匯專業銀行;同時設立了國家外匯管理局;後又恢復了國內保險業務,重新建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各地還相繼組建了信託投資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
1983年9月17日,中國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自1984年1月1日起,專門行使國家中央銀行職能。其銀行業務由同日成立的中國工商銀行繼承。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確定了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
1998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對中國人民銀行管理體制實行改革;撤銷省級分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九家分行。同時,成立人民銀行系統黨委,對黨的關係實行垂直領導,幹部垂直管理。
2001年起,原由分行承擔的各項業務管理工作職責在人民銀行總行的統一組織下,陸續劃歸各省會城市中心支行承擔。
2003年,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規定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能被分離出來,並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關職能進行整合,成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人民銀行各地監管辦事處同時撤銷。


1998年改革
1998年年末,根據國務院的決定,人民銀行設立的九個跨省區市分行分別是:天津分行(管轄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瀋陽分行(管轄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分行(管轄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轄江蘇、安徽);濟南分行(管轄山東、河南);武漢分行(管轄江西、湖北、湖南);廣州分行(管轄廣東、廣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轄四川、貴州、雲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轄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撤銷北京分行和重慶分行,分別由「總行營業管理部」和「總行重慶營業管理部」履行所在地中央銀行職責。非分行所在地省會城市,由原省、市兩級人民銀行合併重組為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如,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非省會城市所在地級城市人民銀行,統一更名為人民銀行市級中心支行,如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與此同時,在各省會設立以城市定名的監管辦事處;如,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太原監管辦事處,各監管辦事處直接隸屬所在區域分行領導,主要承擔對所在省區金融機構進行現場檢查之職責。
2001年起,原由分行承擔的各項業務管理工作職責在人民銀行總行的統一組織下,陸續劃歸各省會城市中心支行承擔。目前,各分行仍然掌握着轄區內重要職務的人事任免權力。


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的概念是區分於中央銀行和投資銀行的,是一個以營利為目的,以多種金融負債籌集資金,多種金融資產為經營對象,具有信用創造功能的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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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但是香港的幾家發鈔行仍然是商業銀行,傳統的商業銀行的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放款)業務,即以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較高的利率放出貸款,存貸款之間的利差就是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
近年以來,由於資本市場的高度發展,個人和企業的投資、融資渠道都大大增加,傳統的存貸款業務受到了一定影響。信用等級較高的企業傾向於在資本市場上直接發行金融工具以籌集資金,有閒置資金的個人或企業也可以在資本市場上投資以獲得較高的回報。鑒於存貸款業務的萎縮,大部分商業銀行開始大力發展非利差業務,如信用卡、私人財富管理、財務顧問、金融產品銷售代理乃至投資銀行等。
雖然資本市場的發展使商業銀行日趨邊緣化,但是對於大部分小企業和缺乏投資專業知識的個人來說,商業銀行仍然是籌資和投資的重要渠道。商業銀行發放的借記卡、信用卡和其他存款憑證,是個人維持日常流動性的重要來源。

主要業務對象
商業銀行主要業務對象為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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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表
資產
1. 現金及存放同業
2. 存放中央銀行
3. 拆放同業
4. 存出發鈔基金
5. 貴金屬
6.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7. 衍生金融產品資產
8. 客戶貸款和墊款淨額
9. 證券投資
-可供出售證券
-持有至到期日債券
-貸款及應收款
10. 投資子公司
11. 投資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
12. 固定資產
13. 投資物業
14. 遞延所得稅資產
15. 其他資產


負債
同業存入
1. 對中央銀行負債
2. 發行貨幣債務
3. 發行存款證及同業拆入
4.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5. 衍生金融產品負債
6. 客戶存款
7. 發行債券
8. 借入其他資金
9. 應付稅款
10. 退休福利負債
11. 遞延所得稅負債
12. 其他負債


股東權益
1. 本行股東應享權益
2. 股本
3. 資本公積
4. 盈餘公積
5. 一般準備及法定儲備金
6. 未分配利潤
7. 可供出售證券公允價值變動儲備
8. 外幣報表折算差額
9. 庫藏股

農村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簡稱為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而組建、管理、運營的農村金融合作組織。與一般的商業銀行不同,農村信用合作社主要為它的社員(即出資人)提供金融服務,而非為社會公眾提供金融服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了三種類別的商業銀行:全國性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對農村信用合作社辦理存款、貸款和結算等業務也適用,但不適用於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設立和變更、股權設置、組織機構、財務會計管理、接管與終止、罰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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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5 21:53:58 | 顯示全部樓層
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主要指由政府創立或擔保、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為目的、具有特殊的融資原則、不以盈利為目標的金融機構。
在中國,政策性銀行的金融業務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指導和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性銀行

1.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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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94年4月19日發出的《關於組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通知》(國發[1994]25號)成立的。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實行總行一級法人制,總行行長為法定代表人。在機構上實行機構設置上實行總行、一級分行、二級分行、支行制。系統內實行垂直管理體制,各分行在總行的授權下開展各類活動。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設在北京。其分支機構必須經銀監會批准設置。根據其官方數據,截止2005年2月,設立省級分行30個;地級分行(含省級分行營業部)329個,縣級支行1606個、辦事處3個。暫未在西藏自治區、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現有員工5.9萬人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範圍,由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和宏觀調控的需要並考慮到農發行的承辦能力來界定。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以來,國務院對其業務範圍進行過多次調整。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目前的主要業務是:
(一)辦理糧食、棉花、油料收購、儲備、調銷貸款。
(二)辦理肉類、食糖、煙葉、羊毛、化肥等專項儲備貸款。
(三)辦理糧食、棉花、油料加工企業和農、林、牧、副、漁業的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
(四)辦理糧食、棉花、油料種子貸款。
(五)辦理糧食倉儲設施及棉花企業技術設備改造貸款。
(六)辦理農業小企業貸款和農業科技貸款。
(七)辦理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支持範圍限於農村路網、電網、水網(包括飲水工程)、信息網(郵政、電信)建設,農村能源和環境設施建設。
(八)辦理農業綜合開發貸款。支持範圍限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和農村流通體系建設。
(九)辦理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支持範圍限於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和銷售環節。
(十)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
(十一)辦理業務範圍內企事業單位的存款及協議存款、同業存款等業務。
(十二)辦理開戶企事業單位結算。
(十三)發行金融債券。
(十四)資金交易業務。
(十五)辦理代理保險、代理資金結算、代收代付等中間業務。
(十六)辦理糧棉油政策性貸款企業進出口貿易項下的國際結算業務以及與國際業務相配套的外匯存款、外匯匯款、同業外匯拆借、代客外匯買賣和結匯、售匯業務。
(十七)辦理經國務院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資金
來源
根據官方數據,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註冊資本為200億元人民幣。
運營資金的主要來源包括:
業務範圍內開戶企事業單位的存款;
所發行的金融債券;
財政撥付的支農資金;
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
其中,長期依靠的是中國人民銀行的在貸款,市場化籌資力度從2005年開始加大。根據官方統計,截至2005年6月末,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向中國人民銀行再貸款餘額5692億元,金融債券餘額810億元。


運用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運營資金目前主要用於糧食、油料、棉花收購、儲備、調銷及肉類、食糖、煙葉、羊毛等流動資金貸款。

歷史
1994年4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出《關於組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通知》,批准其章程和組建方案。
1994年6月30日,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正式接受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劃轉的農業政策性信貸業務。
1995年3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基本完成省級分行組建。
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末,增設了省以下分支機構,基本實現了業務自營。此前,業務由中國農業銀行代理。
1998年3月,國務院決定將農村扶貧,農業綜合開發,糧食、棉花企業附營業務等劃轉有關國有商業銀行。


對外交流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亞太農協的正式會員,總行行長被選為其執行委員會的中國執行委員。
與日本農林漁業公庫、泰國農業和農業合作社銀行簽訂了雙邊業務合作協議。
1997年7月,在北京舉辦了中國農村信貸扶貧國際研討會。
2000年10月,在北京承辦了亞太農協第42屆執委會會議。
2003年9月,在北京承辦了亞太農協第14屆大會暨第46屆執委會會議。



2. 中國進出口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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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進出口銀行是直屬國務院領導、政府全資擁有的國家出口信用機構,成立於1994年,是中國的三家政策性銀行之一。目前在中國國內設有21家營業性分支機構,在境外則設有三個代表處。

國家開發銀行已於2008年12月16日轉為商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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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5 21:59:5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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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6 09:33:12 | 顯示全部樓層
lalaeva 發表於 2013-1-16 05:34
終於知道銀行D結構

師兄用開邊間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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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6 10:36:59 | 顯示全部樓層
用咗貢耐銀行, e家先知企理念同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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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6 11:27:56 | 顯示全部樓層
Z370 發表於 2013-1-15 21:53
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主要指由政府創立或擔保、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為目的、具有特殊的融資 ...

唔知大家有冇幫襯過網上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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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6 12:41:54 | 顯示全部樓層
屋企刀有間指定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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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6 13:04:47 | 顯示全部樓層
多謝介紹銀行的理念與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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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6 13:13:58 | 顯示全部樓層
好好既介紹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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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6 13:19:07 | 顯示全部樓層
NIGHTMOVES 發表於 2013-1-16 13:13
好好既介紹分享

師兄用開邊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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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6 13:20:18 | 顯示全部樓層
Z370 發表於 2013-1-16 13:19
師兄用開邊間?

忠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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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6 13:20:24 | 顯示全部樓層
combo 發表於 2013-1-16 13:04
多謝介紹銀行的理念與結構

師兄現時用中資或其他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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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6 13:21:06 | 顯示全部樓層
parma 發表於 2013-1-16 12:41
屋企刀有間指定既

指定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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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6 13:22:22 | 顯示全部樓層
張家輝 發表於 2013-1-16 11:27
唔知大家有冇幫襯過網上銀行 ?

我有呀輝哥,超方便~~~~~你用開邊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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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6 13:22:29 | 顯示全部樓層
Z370 發表於 2013-1-15 21:53
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主要指由政府創立或擔保、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為目的、具有特殊的融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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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6 13:23:06 | 顯示全部樓層
kncc 發表於 2013-1-16 10:36
用咗貢耐銀行, e家先知企理念同結構

師兄客氣、言重~~~~用開邊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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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16 13:23:34 | 顯示全部樓層

用開邊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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