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樓主: 逗利是佛

[新聞時事] 搣屎林事件中期業績重溫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3-8-23 23:20:34 | 顯示全部樓層

踩場就理?點理?即時拉哂踩場班友?
乜嘢叫踩場?佔中班友算唔算?
讀番幾年法律,至上嚟教警察做嘢啦。
如果警察執法真係有問題,公民黨一早入禀告咗嗰幾個警察啦。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3 23:24:2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Bippwin 於 2013-8-23 23:25 編輯
曉之以理 發表於 2013-8-23 22:43
"係料理農務蘭花系女教師"

單靠依句 你地好明顥係9up


係咪唔認?
夠膽就唔認?
咁都敢唔認?仲有乜好討論?
咁嘅衫,人人都著得,就係 Miss 唔著得。
唔好話我性別歧視,男老師都唔應該著,女老師就更加係絕對唔著得。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3 23:55:54 | 顯示全部樓層
搣屎林事件=無聊民主鬥士使用低俗低B方式去想出位.  
搣屎林實牙實齒的向一名警員怒吼了一句''X你老母,拉我吖!''這條片=D"吹咩", "我大你"等等庸俗手法搞事.
接著事件搞到收唔到科, 他們使用民主常規戰術..."no comment ".  

Don't over think the entire situation.  This picture described everything...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00:00:05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小事都搞成甘, 香港真係無得救.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00:01:12 | 顯示全部樓層
Bippwin 發表於 2013-8-23 23:20
踩場就理?點理?即時拉哂踩場班友?
乜嘢叫踩場?佔中班友算唔算?
讀番幾年法律,至上嚟教警察做嘢啦。

踩場就理?點理?

咁要警察來做乜!!

淨身bb去人地個研討會企上人張枱大叫,咁梗係拉佢落黎拖佢返差館啦!!!!

連分開衝突兩方都唔撚識!仲大撚聲聲話點理!我都唔唔知你個腦係乜野構造啦


讀番幾年法律,至上嚟教警察做嘢啦。

咪撚扮勁啦!差佬揸正來做同hea做已經係兩回事,戒奶未呀你?

斷正o既我會去投訴科,扮晒蟹隻眼開隻眼閉o既就自然出力X7佢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00:08:04 | 顯示全部樓層
曉之以理 發表於 2013-8-23 22:43
"係料理農務蘭花系女教師"

單靠依句 你地好明顥係9up

佢地仲兇狠過共產黨清黨,上過一次節目就打成反革命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00:22:50 | 顯示全部樓層
Topvision 發表於 2013-8-23 20:44
如果師兄係要以法論....

人地開場完全合法....  沒錯.  你有不同意見大可開多場各有各講, 對!!!  

一班人依法在鬧市集會表達意見,另一班人不認同其意見,拉隊去其地頭,大聲叫囂,上台搶咪,造成混亂,攪到舖頭都要拉閘。
跟著有人將責任推在集會者身上,「如果佢地唔集會,就唔會產生對峙!」
喂!香港有言論和集會自由嘅喎!人哋表達嘅係1OO%合法噃!
D人去阻礙人地合法表達意見啱唔啱呢?
不錯,一隻手拍不響,對峙顧名思義要兩方面。
但係錯在挑釁的一方!!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00:43:5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Bippwin 於 2013-8-24 00:50 編輯
simontonysoup 發表於 2013-8-24 00:22
一班人依法在鬧市集會表達意見,另一班人不認同其意見,拉隊去其地頭,大聲叫囂,上台搶咪,造成混亂,攪 ...


呢啲嘢,泛民班政棍做開嘅噃,又唔見以前警察有權拉佢哋?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00:49:52 | 顯示全部樓層
Wandererjc 發表於 2013-8-24 00:01
踩場就理?點理?

咁要警察來做乜!!


咁依家算唔算斷正?
冇斷正嘅話,你鐘意X就X到夠,你係唔係都有權X。
但係 Miss Lam 就唔X得,除非佢淨身出戶,唔再教書,兼夾將過去咁多年嚟嘅人工嘔番出嚟。
X?佢有權X警察?全港家長有權X鳩佢。
係,我係針對佢,鬼叫佢為人師表?又唔見我針對你。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00:53:30 | 顯示全部樓層
miumiujorden 發表於 2013-8-24 00:00
小小事都搞成甘, 香港真係無得救.

小事?如果佢唔係老師就小事。
老師走去做爛口政棍,就係對下一代不負責任嘅大事。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05:43:27 | 顯示全部樓層
香港實在是不宜搞分化,這樣只會讓有心人得逞.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10:18:5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Topvision #32 的帖子

無錯,行為不檢可以落charge,
但林老師只是講粗口,是不足以告她行為不檢的,
最多是告"阻差辦公"

「阻差辦公」
《簡易程式治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28章)第23條規定,
任何人抗拒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或獲合法授權或合法受僱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或其他人執行任何公務,
或抗拒或阻礙他人合法地協助上述公職人員或其他人執行任何公務,均可處罰款$1,000及監禁6個月。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11:52:17 | 顯示全部樓層
Bippwin 發表於 2013-8-24 00:53
小事?如果佢唔係老師就小事。
老師走去做爛口政棍,就係對下一代不負責任嘅大事。


民建聯成員早幾個月係立法會講fxxking chinese 又小事
主席又冇話佢  咁又得?
你咪玩喇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11:54:41 | 顯示全部樓層
谷村富郎 發表於 2013-8-23 23:15
如果個個人都好似爛口女教師咁阻住晒阿蛇做嘢,香港咪無王管,你黎做差人啦!

本未倒置差人點做野 做偏幫暴力青關協咁都叫做野 咪講野 9up就得 ~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11:58:12 | 顯示全部樓層
joekcw 發表於 2013-8-24 10:18
回復 Topvision #32 的帖子

無錯,行為不檢可以落charge,

正常就係阻差辦公
點解今次唔係 係人睇完條片前後就知
警察唔係正常執法 係不公執法 係偏幫 係幫兇 係幫青關協作惡
不公的執法者 係直接影響他人的生命安全
如此的不公執法者有咩資格叫人尊重先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12:12:5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opvision 於 2013-8-24 12:13 編輯
simontonysoup 發表於 2013-8-24 00:22
一班人依法在鬧市集會表達意見,另一班人不認同其意見,拉隊去其地頭,大聲叫囂,上台搶咪,造成混亂,攪 ...


一班人依法在鬧市集會表達意見,另一班人不認同其意見,為咩拉隊去其地頭? 大聲唔代表無禮貌.  

上台搶咪?  我唔知當日有發生依樣嘢, 唔係有差人分隔咩 ?  你為何又不怪上警方辦事不力呢 ?

你要言論和集會自由, 合法為理由, 為一方護航.  咁另一方, 有否言論和集會自由呢?
各人有一把口, 佢地又如何可以禁住每一個之口唸 ?

不錯,一隻手拍不響,對峙顧名思義要兩方面。
但係錯在挑釁的一方!! 第一次時於旺角設雷台, 搞批鬥, 不正是先挑釁的一方嗎 ?

以上回覆, 都係為反而反, 全無意思.

我個人想法係, 兩班人互鬥, 如何評錯對 ?  如果, 是次真係一個普通論壇, 我全無依個想法... 但當日新聞見, 記者訪問上主辦單位, 我就聽到有咁樣發發言...."...好心阿林小姐, 有病就去睇醫生啦...唔好教壞....."(大意係咁上下啦...)  依類發言, 表現出有普通論壇之理性討論出發點嗎?  依種叫主觀批鬥 !  全無意思...啦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12:13:35 | 顯示全部樓層
曉之以理 發表於 2013-8-24 11:52
民建聯成員早幾個月係立法會講fucking chinese 又小事
主席又冇話佢  咁又得?
你咪玩喇


民建聯成員早幾個月係立法會講fxxking chinese?
關我丫關事?
佢又唔係教師,又冇人嚟一四一撑佢。
總之見人嚟一四一撑 Miss Lam,見一個帖,我打殘一個帖。
一於要求教局收回 Miss Lam 教員証,一於呼籲大家叫親戚朋友以後唔好投票俾泛民班政棍。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12:18:1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曉之以理 #56 的帖子

在此場景講粗口,是不足以告她行為不檢的,
小弟所知只有機場、鐵路、海洋公園、政府處所等地方講粗口才可告行為不檢呢!
(而因當時MK街頭不是以上處所,所以不能用講粗口的理由告她行為不檢呢!)

但告阻差辦公在此情況是比較適用呢!
(何況當時警員是獲合法授權執行上頭指派的所謂公務呢!)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12:26:0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opvision 於 2013-8-24 12:26 編輯
joekcw 發表於 2013-8-24 10:18
回復 Topvision #32 的帖子

無錯,行為不檢可以落charge,


師兄咁多理論, 咁又如何解釋小弟親身所見, 一位14歲男仔, 係咩都無做情況之下, 為何可被提告拒捕, x警 + 行為不檢呢 ?   粗口都無講句, 又點解唔係告"阻差辦公"?


師兄講嘢真係好有紋有路, 完全唔似吹水....  
我都好想信你講嘢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8-24 12:30:23 | 顯示全部樓層
Bippwin 發表於 2013-8-24 12:13
民建聯成員早幾個月係立法會講fucking chinese?
關我丫關事?
佢又唔係教師,又冇人嚟一四一撑佢。

總之見人嚟一四一撑 Miss Lam,見一個帖,我打殘一個帖?

你見到有先講啦.....  插就一定有......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聯絡我們|141華人社區

GMT+8, 2024-6-12 05:1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