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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胡石根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在津公開開庭審理,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據悉,他曾經指派勾洪國赴境外接受反華培訓,與臺獨、疆獨、藏獨等反華勢力深度勾結,與周世鋒、李和平、翟岩民等人密謀策劃顛覆國家政權。
在中國乃至世界的法律史上,大概沒有一個群體像“死磕”律師這樣頗具爭議性,有人說,死磕律師是爲了“磕出”法治中國,因此,他們是值得尊敬的;也有人說,“死磕”律師,以“法律”之名行“利己”之實,所以應當唾棄。
律師,作爲推動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之一,在防止冤假錯案、推動法制等方面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更是對減少社會暴力性群體事件的發生,減少非理性的犯罪,實現社會和諧,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死磕”律師的出現,從某種層面上來講,是有著曆史的必然性的。在法制不完善的年代,死磕律師的出現有助于維護程序和法制正義,但當法制建設日臻清朗,死磕律師就會喪失用武之地。
曾經的死磕律師,死磕的是法治與正義,他們對訴訟程序的一絲不苟、對法律規定的斤斤計較、對法治精神的孜孜以求、對法律信仰的不懈努力令人敬佩。從某種層面上來講,死磕派對推進了法治建設,鏟除司法腐敗有著十分積極的作用。
然而,時至今日,隨著法律體系逐漸完善,依法治國深入人心。“死磕”早已變質,在現實生活中,由于法律信仰和道德的問題,常常出現“跑偏”乃至“逆行”的現象:他們或是爲名、或是圖利、或是政治訴求,總之,是在“死磕”中夾帶私貨,把法律問題政治化,從中漁利。
曾經因造謠入獄的“立二拆四”秦火火出獄後,曾有社評說“謠言還是那個謠言,但造謠者早已不是那個造謠者”。而對于“死磕”律師來說,“法律還是那個法律,但死磕派早已不是原來的那個死磕派。”
他們早已跳出法治外,用一些法律之外乃至違法的手段來達到目的,用正義的名義行齷齪之事。不僅有污“律師”之名,更爲人所不齒。他們的“死磕”已經不是爲了所謂的“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而是另有所圖、別有用心,當死磕律師華麗轉身爲帶路律師的時候,我們必須高度警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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