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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的今天大批學生重奪公民廣場掀起雨傘運動序幕。一名於事件中原被控普通襲擊的設計師,於開審前一天突獲控方撤控,據設計師的律師當時透露,警方片段顯示設計師非但沒有襲警,反被多名警員毆打。設計師於傘運三周年前夕入稟區院,控告涉事警方濫用職權及惡意檢控,要求賠償。
原告人黃浩要求法庭聲明,涉事警員戴兆鋒及警務署的行為是惡意檢控,以及濫用職權;另要求法庭聲明戴兆鋒襲擊原告的行為,是侵害人身的行為。而戴兆鋒,及代表警務署的律政司,須就事件付懲罰性賠償。
對於警方指控他衝擊警方人鏈,再以肩膊撞警及踢警腰部,黃浩曾於獲撤控後接受訪問,表示自己被警員「屈」。他表示,當日為聲援示威學生而到場,打算幫助被噴中胡椒噴霧的示威者清洗雙眼。他並沒有衝擊警方防線,反而是警方突然衝向示威者,他被6至8名警員按在地上毆打,以致雙手及尾龍骨被打傷。
黃浩又指,他被拘控後一直尋找影片以證清白不果,至去年11至12月間代表他的律師樓因同樣代表其他被拘控的示威者,發現證物中有警方所拍影片,足證當日警察衝擊示威者及圍毆他,遂交予控方要求撤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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