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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2-13 0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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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花都區法院上周六(8日)審結一宗涉招嫖賣淫、聚眾鬥毆的案件,分別判處案中主犯鄧某、杜某11年及11年3個月的有期徒刑,其餘13名犯人則被判2年至5年3個月不等。
案情指出,鄧某等人以花都區花山鎮據點,自2016年起操控妓女在區內招嫖及賣淫,期間參與多次打鬥,並曾打傷嫖客,並搶走對方身上的現金。警方去年9月8日收網,除鄧某等15人外,還拘捕多名嫖客及妓女,全案共涉38人。
法院按被告的犯罪事實、嚴重性,以及於社會的危害程度進行量刑,當中鄧某、杜某兩人是案中主犯,亦是操控賣淫、聚眾鬥毆的首要份子,應從重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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