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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12 18: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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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有限公司的最大好處,當然是「有限度負債」了。簡單來說,就是當業務發生嚴重虧損時,老闆可以不須為公司償還債務了,除非公司業務涉及欺詐,而法庭認為須「移走有限負債的法律屏障 unveil the veil of incorporation」,又或者是股東還有未繳付的已發行股本(issued share capital),但在此情況下,他亦只須繳清未繳付的股本,便不須再有任何欠債負擔了。換句話說,有限公司就是為公司老闆設下虧損上限。
事實上,成立有限公司的好處還有很多,包括減輕稅務負擔,就以買賣物業來說,買賣雙方須繳納印花稅,但如果物業以有限公司持有,那只需將公司股權轉讓,便可以將物業的實質權益持有人轉移了,而出讓股權的印花稅,比出賣樓宇的印花稅少得多 (詳情請閱讀我寫的stamp duty guide)。
此外,以出讓股份來轉移物業的實質持有人,稅局便很難以炒賣物業為理據向業主徵收利得稅了,因為在商業上,持有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權,一般視為長期投資,而根據案例,出售長期投資不是一項業務性質的活動,所以,不須為獲利繳付利得稅。
以有限公司來減輕稅務負擔,當然還有很多方法,欲知詳情,請在此按鍵。
以商業角度來看,成立有限公司的好處多籮籮,但究竟有沒有缺點呢?其實,缺點主要有一個:就是成本了!這包括成立有限公司的法律及會計費用,每年處理帳目的會計及行政費用…等。
要成立有限公司,其實十分容易,因為公司法例對股本及股東的要求十分低,而坊間亦有大量現成的有限公司出售,只要你付出三數千元,便可以立即擁有一間有限公司,來經營業務或持有物業了。當然,你亦可自己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成立有限公司,有關手續及收費如下:
首先,擬定公司名稱。如果它與其他公司名稱相同,將不獲註冊。你可在公司註冊處的網上查冊中心查詢有關名稱。公司名稱可用英文或中文,但英文名稱最後一字須為“Limited”,而中文名稱最後必須寫上“有限公司”。如果公司註冊處認為名稱與現存的公司“過份相似”,會拒絕申請指示。
然後,到公司註冊處(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提交以下文件:(a) 公司組織章程(b) 表格第NC1A號「遵從公司註冊規定陳述書」,並繳交註冊費$1,720及名義資本額登記費。如註冊失敗,可取回註冊費$1,425元。名義資本額登記費以每$1,000股本收$1計,而不足$1,000的股本金額則當作$1,000股本來收費。
一般來說,申請人可在完成以上手續後六個工作天內收到公司註冊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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