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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遺棄 – 賠償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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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6 16:13:06 |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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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歲男人已婚27年,因與一31歲的有夫之婦通姦成孕, 那大陸婆說如打胎後會不孕, 寧願拋夫棄子, 堅持要生孩子出來,迫男人要負父親責任!於是兩人都躲起來! 我原和丈夫一起開了一間公司, 營業了三年, 現在突然要關閉了!我突然要失業, 但還要養家, 女兒還在讀大學,雖然我還有一點積蓄, 但我已51歲了,不能再找回一份文職工作, 我的生活受到重大影響!

現在想問:
1) 如果我去申請離婚, 我不是要贍養費, 可不可以要求他賠償我的經濟損失?

2) 如果他真的沒有經濟能力賠,是不是不會有得賠?

3) 有沒有辦法可以阻止他在私生子的出世紙上報作父親? (這是私生子的人權嗎?)

4) 在香港通姦真的不能入罪嗎?

求大大指點
發表於 2012-2-7 00:29:16 |

1) 如果我去申請離婚, 我不是要贍養費, 可不可以要求他賠償我的經濟損失?

唔得,香港嘅婚姻法例只係會就贍養費、財產分配同子女、撫養權作出判決,咩野經濟損失係唔會可以賠到,但係你如果同丈夫喺生意上有任何合約或者合作協定而佢而家係悔作約或者拒絕執行,你係可以用民事訴訟形式去向佢作出追討。

2) 如果他真的沒有經濟能力賠,是不是不會有得賠?

冇錯。

3) 有沒有辦法可以阻止他在私生子的出世紙上報作父親? (這是私生子的人權嗎?)

冇,因為佢個仔真係佢個仔,佢亦都係佢個仔個老豆,呢個係唔可以改變嘅事實,父子關係同老豆有冇結婚係兩回事,簡單啲講,唔結婚嘅人都可以有細路,細路嘅父母亦都未必係結咗婚,亦即係我地叫嘅「非婚生子女」。

4) 在香港通姦真的不能入罪嗎?

喺香港重婚(即係俗稱通姦)並冇刑事責任。



發表於 2012-2-7 11:06:52 |
smuck141 發表於 2012-2-7 00:29
1) 如果我去申請離婚, 我不是要贍養費, 可不可以要求他賠償我的經濟損失?

唔得,香港嘅婚姻法例只係會就 ...

想澄清一點

香港重婚係犯法的
(傷害人身罪條例第45條)

不過, 通姦唔等於重婚

(這點係有別於大陸的, 因為大陸係考慮"事實婚姻"的)
 樓主| 發表於 2012-2-7 15:5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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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 有讀者詢問有關香港上訴庭在最近的一宗離婚訴訟案例 (CACV 91/ 2007) 對日後夫妻離婚分配財產的影響。

這宗判決為香港開了一個有約束力的先例,法庭日後處理財產分配的訴訟時,會引用「公平分配」的原則,以取代過往沿用的「合理分配」原則。

上訴庭法官張澤祐在判詞第六十九段中指出以下適用處理財產分配的原則:

(1) 在大部分的案件中,訴訟雙方都只擁有有限的財產,公平分配的原則應集中照顧雙方的住屋及財務需要上。

(2) 當擁有財產多於雙方的住屋及財務需要時,雙方均應該有權平均分享擁有的資產,除非有其他良好的理由。這分配方式不只適用在財產富裕的案件 (「big money cases」)中,也適用在財產多於雙方的住屋及財務需要的個案。

(3) 法庭應該先核實雙方的財產,包括物業、收入 (連同賺取收入能力)及其他雙方擁有及即將擁有的財產。接着是財產分配的原則:(一)按需要 (採寬鬆的解釋);(二)作補償;及(三)平均分配。

(4) 「需要」包括考慮以下因素:(一) 雙方的財政需要及責任;(二) 婚姻破裂前家庭享有的生活標準;(三) 雙方的年齡;及 (四) 任何身體或精神的殘障。

(5) [b]「補償」[/b]的原則是有關:(一) 離婚後一方在財務上由於在婚姻中為家庭利益所作決定引致在財務上的損失;(二) 在短時間的婚姻中,離婚後一方在財務上的損失;(三) 在退休金權益上的損失。

(6) 「平均分配」的原則是:(一)每一方對家庭所作的貢獻;(二)婚姻的長短;及(三) 雙方應被考慮的行為
-------------------------------------------------------------------------------------
以上說的「補償」祇是在財產裏償嗎? 如果他真的沒有經濟能力,就不需賠「婚姻破裂前家庭享有的生活標準」? 離婚訴訟是民事訴訟嗎? 是民事訴訟即如他沒錢,還可以申請破產?
 樓主| 發表於 2012-2-7 17:4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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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況比較稀奇,丈夫有兩次案底,律師費用了不小! 他生意時常虧蝕,又比人呃,所以還債又還了不小,家庭財產當然餘下不多了! 即我連還債都要和他分?

我在Office做了廿幾年會計工作,三年前丈夫說或許我們一起開一間秘書服務公司,就算過了退休年齡都可繼續做,就算賺不到大錢,都可揾到啲洗用,營業已三年,現在突然要關閉!因商業登記用他的名字,我只算是家庭傭工,他負責找生意,我負責文職工作。這情形算不算「生意上有任何合約或者合作協定而佢而家係悔約或者拒絕執行」?

現在我突然要失業, 我還要養家, 養老媽和女兒, 女兒還在讀大學,一年學費都要六萬幾,但我已五十一歲了,不能再找回一份文職工作, 難道要我為了這個男人轉行去做家務助理!

有惻隱之心的大大,請教教我應怎樣做!
發表於 2012-2-7 18:57:51 |
tingche 發表於 2012-2-7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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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況比較稀奇,丈夫有兩次案底,律師費用了不小! 他生意時常虧蝕,又比人呃,所以還債 ...

你們的關係,基本上算是家庭生意, 所以唔會有補償

同時他的虧本當時會考慮啦

沒有可能賺錢, 收入就算, 虧本就不算

不可能輸打贏要吧

你的個案, 我猜因為婚姻時間算長, 雙方的資產會平比, 同時佢要付女兒的生活費

多少就要看他的收入而訂
 樓主| 發表於 2012-2-8 11:27:29 |
本帖最後由 tingche 於 2012-2-8 11:3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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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要」包括考慮以下因素:(一) 雙方的財政需要及責任;(二) 婚姻破裂前家庭享有的生活標準;(三) 雙方的年齡;及 (四) 任何身體或精神的殘障。

5)「補償」的原則是有關:(一) 離婚後一方在財務上由於在婚姻中為家庭利益所作決定引致在財務上的損失;(二) 在短時間的婚姻中,離婚後一方在財務上的損失;(三) 在退休金權益上的損失。

6)「平均分配」的原則是:(一)每一方對家庭所作的貢獻;(二)婚姻的長短;及(三) 雙方應被考慮的行為
-------------------------------------------------------------------------------------------------------------------------------------------------------------------
以上說的「補償」祇是在財產裏償嗎?
如果他真的沒有經濟能力,就不需賠「婚姻破裂前家庭享有的生活標準」?
他不需對他的行為負責?

離婚訴訟是民事訴訟嗎?
是民事訴訟即如他沒錢,還可以申請破產?
發表於 2012-2-8 17:15:13 |
tingche 發表於 2012-2-8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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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要」包括考慮以下因素:(一) 雙方的財政需要及責任;(二) 婚姻破裂前家庭 ...

1. 佢都無錢, 咁憑咩俾以前的生活標準呢, 唔通叫佢借錢去俾你享受?

2. 係
 樓主| 發表於 2012-2-9 11: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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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很冷血,可能因為你都是男人! 怎樣[叫佢借錢去俾你享受]?
他還債的時候,樓都要我供埋,就算有享受,都是我自己的勞力,現在他趁我老了失去工作優勢,要分我的家財去養私生子! 無錢都可以去包女人? 他不需對他的行為負責?

你不如話法律就是不公平,有很多法律喇,給男人來利用去吓女人!!
發表於 2012-2-9 12:24:45 |
tingche 發表於 2012-2-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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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很冷血,可能因為你都是男人! 怎樣[叫佢借錢去俾你享受]?

我唔係冷血, 我只係以事論事

你只記得佢儇債時, 你要供樓, 但係
咁層樓道期邊個俾,
你之前的生活費邊個俾
之前養小朋友的錢邊個俾

到佢現在無錢, 點比返以前的生活你
唔係借可以點, 咁仲唔係借錢俾你享受

此外, 你都話你自己無錢, 那可來錢俾佢分黎養私生子呢
你搵第二個係佢唔岩, 咁咪離婚囉, 我無話唔好喎

公平唔係自看自己的想法, 跟你走就公平
發表於 2012-2-9 23:44:38 |
黑仔神 發表於 2012-2-9 12:24
我唔係冷血, 我只係以事論事

你只記得佢儇債時, 你要供樓, 但係

路過,  

個個女人都係咁, 千方百計鑿個男人一筆俾自己, 講到天經地義,  要告到佢坐一世監, 咁就好開心.......  法律觀點幫唔到佢, 就係人地對佢唔好.....


發表於 2012-2-9 23:51:28 |
本帖最後由 肥叔叔 於 2012-2-10 00:00 編輯
黑仔神 發表於 2012-2-9 12:24
我唔係冷血, 我只係以事論事

你只記得佢儇債時, 你要供樓, 但係


當SHARE一下,  我公司有個女同事,  離婚多年,
佢到而家, 隨時都會數住,  
- 佢EX老公架車, 係佢出錢買,
- 佢EX老公同一班豬朋狗友, 食客三千, 又係佢埋單....... (下刪另外100個CASE)

咁我問佢, 妳果時只係家庭主婦, 間中會幫下EX公司野,
咁妳邊有錢俾EX又買車, 又食客三千 ?  我話啲錢全部係EX俾妳之麻......

佢仲大條道理話, (家用係我應得嫁, 日日3送一湯, 有剩錢都係我嫁......)

我無言,  我話代溝, 轉話題 .....


發表於 2012-2-10 10:38:27 |
肥叔叔 發表於 2012-2-9 23:51
當SHARE一下,  我公司有個女同事,  離婚多年,
佢到而家, 隨時都會數住,  
- 佢EX老公架車, 係佢出錢買,

其實我同意兩個人一齊, 雙方都會有付出

可能係錢, 可能係時間, 心機, 精神等

到反面的時候, 話只會計自己付出幾多, 要賠償

但永遠唔會諗返人地亦有付出

其實案例就係因為考慮左e點, 先會話婚姻資產平分

即使女方可能就婚姻資產一d貢獻都無

如果分配係雙方對婚姻資產的供款率

我諗女方十之八九一個仙都分唔到
 樓主| 發表於 2012-2-10 15:4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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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結婚的第六年,我給了他六萬元還債,那時買一間樓,都只需廿幾萬吧!到我大着肚,他又犯官非,要分期付款俾律師費,到在女兒出世的時候,我突然要養媽養女和供樓,壓力太大了,我患了憂鬱症! 以往的生活負擔是他供樓和付雜費,我付家用給我媽買菜煮飯和湊女,和付女兒的供書教學,在他還債的時候, 樓都是我供埋。現在住的是用我媽名買的居屋,是我付了首期三十幾萬,他供了七十萬,已供滿,跟着他供緊一間廠給自已。
我的工作本來做得不錯,在1996年,在滙豐保險做Officer,人工已達萬五, 都有一點積蓄, 因我受着憂鬱病的煎熬, 已做了廿幾年會計工作,所以已慢慢退下來,三年前丈夫說或許我們一起開一間秘書服務公司,就算過了退休年齡都可繼續做,就算賺不到大錢,都可揾到啲洗用,營業已三年,因商業登記用他的名字,我只算是家庭傭工,他負責找生意,我負責文職工作。我們的生活很緊密聯繫,他半天做自己廠的生意, 半天來和我一起工作,我以為捱咗廿幾年,已可得到安穩生活!
現在他破壞我的生活條件,為了貪多一個後生女人會幫佢生仔,很威吧! 咁倫理關係怎樣,到女兒出嫁的時候,要對她老公說:”我沒有老竇,佢走咗佬!” 真失禮死人! 即使他賠一千萬俾我,我們都不會有「享受」吧!
那個發花癲的女人,和他只見過幾次面,用SMS來談吓情,就要生仔,連親生仔都拋棄,你看看以下她跟我說的話吧!
 樓主| 發表於 2012-2-10 16:24:06 |
肥叔叔 發表於 2012-2-9 23:44
路過,  

個個女人都係咁, 千方百計鑿個男人一筆俾自己, 講到天經地義,  要告到佢坐一世監, 咁就好開心.. ...

你叫肥叔叔咩,我想你娶不到老婆吧!你不要親情,只懂攬著啲錢,才是「天經地義」? 乜「要告到佢坐一世監, 咁就好開心」會有人得益嗎?

不要扮大男人了,已不是古代,女人是由男人養,是附屬品!現代的男人逃避擔起養家責任!
「千方百計鑿個男人一筆俾自己」會買到幸福嗎?

討論

多謝回覆發表於 2012-2-10 16:27
發表於 2012-2-10 17:06:56 |
tingche 發表於 2012-2-1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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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結婚的第六年,我給了他六萬元還債,那時買一間樓,都只需廿幾萬吧!到我大着肚,他又 ...

你自己都識講啦, 佢唔係無付出過
好彩你都仲記得, 佢供左70萬樓, 仲要層樓係你阿媽個名
佢有無追過? 係你退下來之後的家庭開支邊個俾?
所以唔好只記自己付出過乜, 而漠視佢付出過乜

至於生意方面, 佢亦唔係無做架, 你自己都識講佢要搵生意
又有一半日子同你一齊做, 咁又唔算付出咩

我唔係偏幫男人, 但老實講, 你係唔"奮"氣啫
你覺得佢失禮死人嘛, 佢係唔岩, 咁咪離婚囉
但唔等於你有權作過份的要求

你唔岩聽都無辦法, 我可以講的就係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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